常德市信访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
根据《公务员法》、《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13〕3号)、《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湘人社发〔2016〕14号)文件精神,常德市信访局在全市实行公务员制度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(参管人员)的人员中,公开遴选工作人员。
一、职位计划
法律管理职位计划1名。
二、资格条件
1、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(参管人员)的人员。
2、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(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要求为法学类。
4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(含试用期),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,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。
5、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(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)。
6、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,品行端正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。
7、身体健康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遴选:
1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2、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。
3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。
4、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。
5、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 名
须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及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(签章)的个人身份依据复印件、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、履历及所需相关材料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。
四、遴选程序
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(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)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办理转任手续。
报名时间:9月20日—9月26日
报名地点:常德市信访局办公室(常德市建设路848号)
联系人:彭健民
联系电话:0736-7256816 0736-7185256
常德市信访局
2016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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